私商金融机构发行的票据,经历过形式上的演变,从会票、银钱票到庄票、银行券。同时,各地还有地域特点的信用货币,存取款项,支付货款,或转账,或兑现,体现了金融机构作物产交易之神经中枢的作用。
私商金融机构发行的票据,经历过形式上的演变,从会票、银钱票到庄票、银行券。同时,各地还有地域特点的信用货币,如七兑票、台伏票、过炉银等。这些票据都部分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即存取款项,支付货款,或转账,或兑现,体现了金融机构作物产交易之神经中枢的作用。
庄票又称钱庄本票,是应客户真正的需求由钱庄签发常在口岸使用的一种信用工具,能代替现金在市面流通。要求开出庄票的客户交付每千两银2-5钱的费用,叫票贴。庄票分即期和远期,即期为钱庄须当日兑付现款给持票人,远期庄票则在到期时兑现。
远期庄票还可以贴现。钱庄应客户真正的需求签发庄票有两种情况,一是客户在钱庄有存款的,这时钱庄开出庄票就如同支票一样,二是客户在钱庄没有存款的,这种庄票可看作是钱庄向客户的信用放款。
上海的庄票因资力大小不同,有汇划庄和非汇划庄之别。汇划庄在开业前,必须加入内园钱业总公所,并交纳会费,即所谓入园钱庄。它们享有发行银票、钱票和代售票据的权利,办理存放款、贴现以及汇划签发庄票汇票等业务。非汇划庄因资力小,不得参加钱业总公所。上海钱业同行为维护庄票的信用,概不收用,这样就排除了非汇划钱庄庄票的流通。
1863年公议规定对非汇划庄的庄票外商一般只本力量始厚的数庄压票作为结算工具,而非汇划废除,进一步保证了庄票的信用,促进了贸易的开展。外商洋行与钱庄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在互利中都得到了发展。庄票之于钱庄乃至上海金融界的意义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比较而窥其一斑。
九八规元虚银本位的确立,也被认为是这一时期上海钱庄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九八规元又称为上海规元,原是上海豆米行商业清算通用的一种虚银单位。它作为商业记账结算的基本货币单位,重量和成色恒定不变,不因市面商情和银根松紧而涨落,这无疑是当时任何一种实际货币都难以做到的。九八规元虚银本位确立后,上海市场大宗交易的结算都以其为记账单位,而且一般不付现,只是通过钱庄以庄票形式清算。这样一来就强化了钱庄在上海金融业的地位。
庄票信用能够在一定期限内给商人调度资金,因而很适合西方国家输入商品,掠取内地原料的需要。在19世纪50年代的上海,只有实力丰沛雄厚的大钱庄的庄票才有资格起支付作用,但到60年代,外商公开宣布接受任何一家本地钱庄庄票。到19世纪70年代,上海出售的一切洋货,都是以本地钱庄签发的短期期票来支付。同时洋行还可通过收进的庄票支付出口商品的货款。
在中外贸易过程中,钱庄庄票是必不可少的信用工具。随着中外贸易的日益频繁和扩大,贸易结算制度也发生了变化,那就是建立了钱庄业汇划总会,以相互结算账目。外商银行与钱庄间通过相互轧抵,减少了现金调运。汇划总会还代理非会员钱庄清算。这使钱庄间初步实行了票据交换制度。上海庄票的社会公信度是非常高的,几乎等同于现金。
潘子豪的《中国钱庄概要》对庄票与银行券作比较,总结出庄票与银行钞票的不同有九条之多。庄票与银行券有三点相同,发行机关都为金融机构,持票人的债权同,效用相同。中国传统金属货币常是大额用银,小额用钱,所以庄票多发银票,而商号票多钱票,不过发行银票、钱票还视地区和庄号资本大小而定。后来,钱庄受到银行业的冲击普遍感到资金不足时,采取主动负债的业务变革,发行标准化的小面额票据,这与银行券无异。
七兑票是汕头流通的一种每元折合直平银七钱的凭票兑现的纸币。七兑票自1880年前后开始在汕头流通,1925年结束,存在约40年时间。早在清乾隆年间潮汕地区就曾流通过每圆重库平或市平七钱的花边银。后来随着各种洋银的流入,七兑洋银就成为潮山地方上通用的以其他洋银为支付现银的虚位银币。七银是近代中国最具地方特点的虚银本位之一。
汕头自成为商埠后,商业活动日盛。起初商场上交收都用银两,由于汕头是嘉汀各属出外移民必经之地,各地通货,如墨西哥银元、香港银元、秘鲁银元等,都汇集于此。为统一方便,便将不同数额的钱币搭配成10元,使每枚平均重量为7两,由此产生了七兑原封银。后来七兑原封银就慢慢的变成为潮汕地区的本位货币。
初用此法时,商界人等甚感便利。后来,随着交易量的增大,封银反复过手已难辨认。加之有人在内暗掺次银或铜元,使流弊滋生。贸易往来,必先拆银封检验,手续趋繁。七兑原封银已不能适应交收日繁的商业发展的要求。汕头的汇安、同吉等银庄效法上海规元券,发行了以直平七兑银为本位的可兑换的信用货币。从此七兑票成为汕头地区的通用货币。从七兑银发展到七兑票又是近代金融制度的一大创新,在近代国家金融制度缺失的时代,七兑票成为当时区域货币管理模式的典范之一。
台伏票是一种名义上可兑换现洋的纸钞,最早是由福州私营钱庄,主要是福州南台钱庄,后由官营的福建银行发行的钞票。台是指福州南台,伏是佛字的谐音变体。光绪年间,福州南台盛行由香港输入的银币,称佛头角。福州南台钱庄以佛作为台伏之义,所以台伏票即福州银元票之意。
台伏票从1906年起使用到1928年废除,存在20余年。无论从发行数量,流通时间,还是从影响上,台伏票作为地方私营金融机构发行的纸币,在近代货币史上都占有主体地位。台伏票发行后,将市面流通的各种杂色货币一一淘汰,成为福州市场唯一的通用货币,并使福州金融市场在后来数十年中保持相对稳定。
台伏票可称道之处有三点,是限制发行、行坪归宗制度和有限流通区域。台伏票是福州地方通行的本位币。凡商品一元以上者都用台伏定价,不足一元的以制钱几百文、几十文定价。用铜元或小洋定价的极少。福州除钱庄发行台伏票外,还有美丰银行、中国银行也发行。
随着现代银行的出现,加上福建金融市场的不稳定,1927年福州当局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废止台伏票流通市面。为反对废止台伏票,1928年3月各钱庄开始罢市,有的钱庄甚至秘密将现银运送出闽,造成金融恐慌。1928年7月31日,台伏票被正式废止。
营口的过炉银发端于1858年营口开港之时。东北各地对外贸易聚集于营口。商人把外地银锭带到营口,以买卖货物。但各地银锭重量、成色不同,于是营口的私人银炉便将各色银锭熔化,铸成营口通用宝银。银炉给商人开收据作为凭证,后来,有商人拿收据做抵购买货物。久而久之,银炉收据与钞票具有同等价值。往后发展,在银炉收据大有信用的前提也有人向银炉借款,银炉就发出收据向借贷者放款。从此,收据变成私帖,得名过炉银,银炉则成为发行此种私帖的银行。
过妒银其实是一种虚银,就是炉房账面上的假定虚银,是交易借贷汇兑的计价标准。由于信用稳固,营口过炉银与上海规银、天津行化银等互相通兑,对营口市面繁荣,起过推动作用。后来,金融形势变化,现银流出国外,市面银两常感不足,实本位改为银炉记账抹码虚本位。奉票发行后,以奉票兑现。后因奉票毛荒,过炉银亦贬值。
1928年,营口商会规定,每锭炉银以现大洋22.5元为标准价格,于是炉银日趋归实。因银炉家数增多,且多滥发炉银私帖,常造成挤兑风潮,因而过炉银私帖价格日落。后来屡次设法维持,过炉银虽不似从前声誉,但仍为营口流通的独特货币。
九一八事变对营口过炉银影响巨大。过炉银私帖价格暴跌,营口市面流通额急剧缩减,金融梗塞。伪满政府借统一币制之名,于伪大同二年11月3月下令关闭银炉,禁止过炉银的发行流通。并设立营口商业银行筹备处,组成过炉银整理委员会,整理各银炉。风潮过后,营口银炉仅剩四家。至此,过炉银在营口已经有70年的历史。
金融机构发行非完全意义上的货币,直接、间接地影响到全社会的货币总供给。一是庄票、过炉银等性质的金融业票据,即使不能直接增加全社会的货总量,但其代替银钱从事转账支付等作用,也大大地加快了贷币流通速度,从而间接地增加货币总量。二是钱铺、钱生的银钱票则可通过存款货币的乘数效应增加广义货币总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